武城县森林公安局及时扑灭一起火灾事故
11月27日下午,武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鲁权屯镇西郑庄村北大堤北侧巡逻时,发现大堤旁冒着滚滚浓烟,荒草及干树叶已全部着火且火势正在蔓延。
由于风势较大极易引起重大火灾,民警不顾火势凶猛拿出自带的灭火器及从村民家借来的铁锹等工具,冒着呛人的浓烟进行灭火扑救,经过20多分钟的努力,终于将火扑灭,有效防止了一起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经调查,该火灾系居民烧荒导致枯草引燃引起,秋冬野外可燃物较多,由于农村普遍有烧荒的习惯,极易引发火灾事故,民警在此提示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64条明确规定:过失引起火灾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由烧荒造成火灾,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,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因此,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,切忌在大风天气烧荒,以防造成大面积火灾的发生。同时武城县森林公安局也将派出民警加大巡逻力度,做好火灾预防宣传,发动群众力量杜绝火灾隐患的发生。
(武城县森林公安局 荆盼盼)